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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彭山、青神两县每年将减少电费3609万元

发布时间:2013-12-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8月22日,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山县、青神县城乡居民用电暨天府新区各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协议签字仪式在彭山县隆重举行。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邵小龙,四川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潘贤芝,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光彩出席仪式并讲话。同价政策从今年9月1日执行,同价后,我市每年将减少电费支出3609万元,其中两县居民电费支出每年减少3332万元,天府新区非居民用户电费支出每年减少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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