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和收费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收费项目 > 正文

彭山区物价局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收费调查

发布时间:2015-0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近日,彭山区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文件精神,对彭山区五家民营医疗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进一步了解民营医疗机构收费情况,同时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构建医药价格监管长效机制,保证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建立教育防范制度,做到事前防范,事后整改,着力治本,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