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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市发改价格〔2013〕317号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天然气公司

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物价局):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746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输差损耗、资金利息、税金附加等因素,决定对眉山市部分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价格进行调整。

  各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上调0.22元/立方米(详见眉山市部分天然气公司非居用气销售价格表),从2013年7月10日起执行。

眉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三厂一院管线供气的供区,考虑短距离运输管输费,执行青神华龙天然气公司分类销售价格。仁寿县恒烨天然气有限公司非居用气销售价格另文通知。

 

附件:1.眉山市部分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表

         2.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746号)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委、相关天然气公司。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1

 

眉山市部分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

销售价格表

 

 

序号

公  司  名  称

非居民用气价格

1

眉山市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3.04元/立方米

2

眉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3.04元/立方米

3

眉山市兴海宇燃气有限公司

3.04元/立方米

4

成都市中仁投资有限公司东坡区燃气分公司

3.04元/立方米

5

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04元/立方米

6

眉山新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04元/立方米

7

丹棱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3.11元/立方米

8

彭山港华金碧燃气有限公司

3.04元/立方米

9

洪雅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3.11元/立方米

10

四川江油川西北恒丰天然气有限公司(洪雅)

2.99元/立方米

11

眉山青神华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3.11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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