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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8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2018-05-2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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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市发改价格〔2018〕173号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关于2018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8〕203号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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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03号.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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