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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2020-07-16 09:2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时限

  申领时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到2020年12月31日截止。

  三、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

  网上办理统一平台: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点击“个人业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业务。

  微信办理: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二)现场申领

  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领。

  四、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市本级:028-38168802  东坡区:028-38102657

  彭山区:028-37612497  仁寿县:028-36293801

  洪雅县:028-37403955  丹棱县:028-37201906

  青神县:028-3886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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