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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兜尽兜,为乡村振兴贡献民政力量——2022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盘点 |
2022-07-2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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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将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立足实际,强化担当作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兜尽兜、应救尽救。 (一)提标扩面有效助力兜牢底线。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月、500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60元/月、650元/月。截至6月底,全市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90206人、特困对象18740人,临时救助12953人次,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3212.13万元。 (二)夯实基础提升救助服务能力。投入资金148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0万元)对彭山区、洪雅县、青神县救助管理机构进行能力提升改造。市救助管理站新建项目已列入发改和民政重大项目库,彭山区救助站争取一辆救助专用车辆编制。2022年上半年,全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等服务对象1237人次,4名滞留人员成功回归家庭,8人实现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回访帮扶115人。主动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为助力眉山建设高品质美好生活家园和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救助审核权限下放改革,将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有效解决审批时间长、救助时效差的现实问题。二是深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试点,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员制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三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将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特困对象和低保保障标准2倍以下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刚性支出较大等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通过线上线下比对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3689人纳入保障范围,根据不同类型的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四)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召开全市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坚决扛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扎实做好全市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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