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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双随机”检查实施方案 |
2020-04-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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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双随机”检查实施方案 局属相关相关单位: 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眉人社办发〔2017〕57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双随机”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8.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9.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是否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是否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10.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投入和组织、管理情况; 2.继续教育机构建设、管理和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情况; 3.用人单位和继续教育机构建立、落实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情况。 (三)社会保险稽核 1.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包括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2.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人员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四、检查方式 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随机抽选的检查对象采取网上检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保密要求 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六、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移送各职能科室,依法依规处理。检查结果将处理结果将及时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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