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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报
2020-06-30 19:0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治欠办发〔2020〕7号


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向社会公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的通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眉山市严重拖欠工资问题社会公布制度》(眉府办发〔2017〕9号)规定,现将眉山市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眉山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2020年第二季度)




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眉山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2020年第二季度)

公布单位: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0年6月28日


序号 单位名称或个人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处理部门
1 工程承包人:李勇 身份证号码:51112119******8250
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5号3幢1层15号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承建了仁寿某项目25号楼至37号楼的主体工程后,将该工程的砌砖劳务分包给了李勇。李勇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7月1日先后组织了数名农民工务工,工程完工后,拖欠叶某某等62名农民工工资205161元。 仁寿县人社局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2020年5月18日依法向李勇下达《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仁人社监令〔2020〕第11号),责令李勇于2020年5月24日前核实并足额支付所拖欠农民工工资,但其至今仍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2020年5月25日,仁寿县人社局以李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仁寿县公安局处理。2020年6月13日,仁寿县公安局依法对李勇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77363316H 肖光辉
身份证号码:51292419******7419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8号1-0-2 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拖欠方某某等26名农民工工资117.7013万元 彭山区人社局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并于当天向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眉彭人社监令字2019第1号)后,责令公司核实并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5月31日,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18.5万元后,剩余工资仍未支付。2019年8月1日,彭山区人社局以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处理。2020年1月8日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肖光辉采取强制措施后,其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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