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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四川省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
2021-09-1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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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东坡区、彭山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已启动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组织好我市的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sc.gov.cn/”通知栏2021年9月10日发布)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按省科技厅《通知》载明的“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上传所有附件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审核提交。 (二)审核。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并装订,一式1份送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包括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东坡区、彭山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荐。推荐单位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后,连同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技计划与成果转化科。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8:00时,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因有审核和部门会商等推荐程序,请申报单位在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可先行下载申报书模版填报)提前报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最迟于2021年10月11日18:00时将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含电子文档)发送至543036407@qq.com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申报指南中有申报限额需由市科技局负责统筹的项目,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情况报市科技局。 四、其他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深入企业和其他申报主体,大力宣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扩大知晓度,力争做到应报尽报。 (二)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要跟踪指导,提升立项率。 五、业务咨询 (一)科技计划与成果转化科:蒲进 38168880 负责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等项目。 (二)高新技术科:王先友 38168883 负责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等项目。 (三)农村科技与科普科:杨辉 38168882 负责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 (四)科技监督与对外合作科:许晓梅 38169962 负责科技金融融资成本补助等项目。 (五)外专引智科:周敏 38168884 负责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项目。
附件:推荐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推荐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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