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科学技术 >> 正文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1-06-16 14:50  市科技局 [字号: ] 打印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川科区〔20213号)相关工作要求,请组织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省厅通知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6/11/c906e5f2eb6145d8beff0b292f4cd713.shtml

二、申报流程

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4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将上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附件作为项目申报附件上传。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需上传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等附件。

(二)企业报送。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三)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并装订,一式1份送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同时报送项目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推荐单位为本通知抬头所列单位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7118时,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因有审核和部门会商等推荐程序,请申报单位在62518时前将申报材料(可先行下载申报书模版填报)提前报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最迟于202162818时将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含电子文档)发送至1187719060@qq.com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明伟、许晓梅,联系电话:38168880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616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