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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市级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8 17:30  市科技局 [字号: ] 打印

 

各县()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中的支撑作用,市科技局将开展2021年度“眉山市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1510日至731日。

第二批:20211010日至11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凡申请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主营产业为区县优势特色产业且具有一定种养殖规模,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能力。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五个一”的条件,即选聘一位(批)专家、依托一个实体、围绕一个产业、开发(实施)一个项目、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

(三)申报单位主导产业鲜明、有特色,已形成或有望形成区域支柱产业,对所在地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眉山市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认定申报表》;

(二)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三)县()单位经所属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申报认定。

四、材料报送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申报认定单位资料,符合要求的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农村科(一式二份),并报送电子版。市科技局核实上报资料和现场考核后将行文授予“眉山市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称号,并对其申报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附件:眉山市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认定申报表

   

 联系人:王先友,电话:38168882,邮箱:1279114829qq.com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428

 

 

 

附件:眉山市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认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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