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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
2021-04-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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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科农〔2021〕4号)要求,市科技局将分阶段前往项目执行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1年5月-9月(第一阶段:5月11日-12日。第二阶段:8月18日-19日) 二、检查内容:2019年第四批科技扶贫(产业类)项目,2020年第一批重点研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扶贫(产业类)项目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组织5名专家(其中,市科技局邀请1名技术专家、1名财务专家,其余3名由所在企业选派,企业选派人未在检查项目中承担任务的技术专家),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通过检查并打分。 四、要求 一是区县科技部门要加强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搞好自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及财务证明资料,按检查阶段及时上报自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要督导企业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相关指标开展相关工作,执行期3年且立项经费100万及以上的项目需同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中期评估情况报告》,确保专项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三是要协调企业做好相关迎检工作,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后省科技厅在下步中还要进行抽查,防止流于形式。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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