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科学技术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0-04-07 15:54  市科技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请组织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省厅通知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402/36144.html

二、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在线填报。满足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省厅以2019年—2020年入库的企业为认定标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模板详见省厅通知附件,推荐单位选择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网上申报时间:410—420日。

(二)企业报送。完成申报后,须尽快将在线填报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直接从申报系统导出)送交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项目。报送截止时间:420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

(三)审查遴选。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结合本地区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四)项目推荐。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422日(星期三)下午5时前将推荐项目资料打包发送至1187719060@qq.com,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项目资料包括:1.推荐项目汇总清单(省厅通知附件3,扫描件盖章及电子版)2.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

联系人:陈明伟、许晓梅,联系电话:38168880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4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