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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
2020-04-0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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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请组织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省厅通知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402/36144.html 二、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在线填报。满足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省厅以2019年—2020年入库的企业为认定标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模板详见省厅通知附件,“推荐单位”选择“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网上申报时间:4月10日—4月20日。 (二)企业报送。完成申报后,须尽快将在线填报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直接从申报系统导出)送交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项目。报送截止时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 (三)审查遴选。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结合本地区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四)项目推荐。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4月22日(星期三)下午5时前将推荐项目资料打包发送至1187719060@qq.com,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项目资料包括:1.推荐项目汇总清单(省厅通知附件3,扫描件盖章及电子版);2.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 联系人:陈明伟、许晓梅,联系电话:38168880
2020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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