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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 |||||||||||||||||||||||||||||||||
2018-12-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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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甘眉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园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确保全面超额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重要举措,是培育科技企业的重要抓手,列入了省定目标任务。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及早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的具体措施。要确定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分工明确,压力传导到位。 二、明确目标,提前完成。2019年各区县和园区的目标先暂按2018年下达你们的目标执行,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与彭山区、仁寿县任务存在交叉,请你们商定后报市科技局。如2019年省定目标小于2018年目标,我们对下达你们的目标任务不作调整;如2019年省定目标大于2018年目标,我们将按比例进行调整。目标完成时限提前到2019年10月31日,1年任务10个月完成,2019年10月31日前未完成的,视为全年未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9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要指导企业注册,开展评价工作。 三、做好衔接,服务到位。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评价工作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衔接,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有关精神,凡欲享受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要督促有关企业及早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开展评价,做好服务工作,以满足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工作进度。 四、掌握方法,发掘资源。要发动坐直通车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开展评价。要动员目前在评价工作系统中注册的170多家企业开展评价,特别是充分动员2018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号的企业开展评价。要发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参与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其孵化企业参加评价的数量与孵化器年度评价结果挂钩。要共享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鼓励新申请和授权专利企业开展评价。 附件: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任务数 眉山市科技局 2018年12月21日 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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