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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
2018-12-0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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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县(区)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18年11月23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64号),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most.gov.cn),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8年12月5日8:00至2019年1月14日16: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19年1月7日18:00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一份报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二、专项受理处室 “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由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林 曦 028-86669687 市科技局 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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