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知发[2018]33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8年知识产权因素法资金项目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拨付手续,并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
附件:2018年知识产权因素法资金项目安排表
眉山市科技局 眉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