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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9 15:33  市科技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拟订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128项,其中省级科技项目50项,争取省级无偿项目资金 3068万元。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额7800万元。4项科技成果获得2015年省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全市新申请专利1452件,其中发明专利 555件。1项专利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眉山分站”综合排名居全国分站第三。彭山创业孵化园的“三人行众创空间”成功入选国家队,成为国家级众创空间。主要做法是:
1、夯实创新平台添新军。新增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6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总数达到62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实现320亿元;新建6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6个市级专家大院;夯实区域科技合作平台。

2、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促应用。实施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6项,项目总投资12亿元,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95%以上。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推进战略,市本级对48件发明专利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达240万元。全市累计转化实施专利技术1880项,实现产值94亿元。
   3、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显活力。第四届科博会上,我市16家企业携135样自主研发产品亮相,充分体现了“传统产业高科技、统筹城乡大智慧”主题,全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4、加强科技支撑增强贫困村造血机能。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攻坚决策部署,市科技局切实把科技扶贫融入科技工作,坚持科技扶贫导向,发挥科技扶贫优势,积极为联系村与企业合作联线搭桥。
   5、落实“两学一做”和“两个责任”,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机关廉政教育,加强依法行政,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科技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均为全额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科技局本年收入合计67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77万元,占87.50%;年初结转和结余83.84万元,占12.50%。

2016年市科技局本年支出合计67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25万元,占82.05%;项目支出120.36万元,占17.9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科技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0.6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21万元,增长17.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0.21万元,增长17.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科技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18.85万元,占9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7万元,占2.93%;医疗卫生支出12.78万元,占1.91%;住房保障支出19.31万元,占2.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58.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2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7.55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科技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科技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8万元,完成预算99.11%,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93.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32万元,下降35.36%,其中: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2万元,下降3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22.2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8万元,占8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10.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8万元,保有车辆3辆。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科技工作开展,科技项目检查、科普宣传培训、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65人,共计支出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交流合作;科博会、科技成果对接及科技创新等重大活动;科技项目评审、检查、验收,科技成果鉴定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科技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科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0万元,比2015年减少14.48万元,下降15.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科技局政府采购支出0.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科技局公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的其他项目支出。

5.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6.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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