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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2-23 09:2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危废铝灰综合利用优化提升项目

甘眉工业园区

四川省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大交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甘眉工业园区,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技改,新建1条熔铸生产线,新增回转炉、冷灰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对现有危废铝灰综合利用产生的含铝颗粒进行回收再利用。项目建成后新增5000吨/年铝锭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00万元,环保投资约35万元。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区现有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甘眉工业园区派普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甘眉工业园区派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思蒙河。

2.废气:项目投料废气采用负压抽风收集,回转炉废气、冷灰机废气及回转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高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回转炉、冷灰机、铸锭机以及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矿物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废铝灰吨袋、废除尘器布袋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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