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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2-19 14:0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年产50吨硫化锂中试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天齐特锂新材料(眉山)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变电所、控制室、公用工程、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门卫室等,建设一条基于锂基材料制备硫化锂技术的中试线,硫化锂产能50吨/年,副产无水硫酸钠205.5吨/年。项目占地约25亩,估算总投资约1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25万元。

1.废水: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软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排水、冷水机排水、硫化锂包装桶清洗废水、MVR冷凝废水、MVR外排母液等生产废水及厂区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厂区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曝气沉砂+中和调节+絮凝沉淀+厌氧+好氧+沉淀”处理,达到《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投料粉尘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入仓粉尘、煅烧粉尘、硫酸钠干燥粉尘、硫酸钠包装粉尘、硫化锂包装粉尘采用密闭管道/密闭罩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旋风)+酸/碱喷淋塔处理,由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环节硫化氢废气、氨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经文丘里洗涤+酸/碱喷淋塔处理,由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水合肼废气采用氮封+碱液喷淋处理,由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加盖密闭负压收集,经生物过滤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搅拌器、破碎机、制氮机、空压机以及各类风机、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机油及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磁性杂质、洁净系统废滤材、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投产后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废膜组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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