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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1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告
2025-12-11 16:2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1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69369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电子纸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眉山市仁寿县

信利光电仁寿有限公司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5-12-11

2

洪雅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眉山市洪雅县

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11

附:

1.《信利光电仁寿有限公司电子纸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洪雅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下载:

1. https://pan.baidu.com/s/1qWnFYb2lsN5ezruucWkHbw   提取码: r84u

2. https://pan.baidu.com/s/16ExTsf94d97Ol3mQ0ipP5A     提取码: e1b5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单位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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