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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0日受理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2025-11-20 16:3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20日我局受理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年产30万吨氰胺项目二期(年产9万吨三聚氰胺和1万吨双氰胺)(金象220kV专用变电站)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邮政编码:620010


附件:《年产30万吨氰胺项目二期(年产9万吨三聚氰胺和1万吨双氰胺)(金象220kV专用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附件下载:https://pan.baidu.com/s/1oAz0zC3EfrB3t1FpyWpRQg?pwd=21g3  提取码: 21g3


注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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