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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1-07 14:5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年产20000吨环保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眉山高效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四川科特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恒达环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租用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已建标准厂房,购置配置釜等设施,建设4条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1、年产0.5万吨可溶液剂(水剂)SL生产线一条;2、年产0.5万吨水悬浮剂生产线一条;3、年产0.5万吨微囊悬浮剂(CS)生产线一条;4、年产0.5万吨微生物液体制剂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2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000万元,环保投资约54.5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农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配置釜废气采用出气口+直连密闭管道收集,经冷凝(间接水冷却)+喷淋塔+水雾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配置釜投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分析室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引入喷淋塔+水雾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品的口罩及手套、除尘器收尘灰、不合格产品、过期产品、灌装机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洗衣废水、分析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滤料、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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