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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0-13 15:0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下一代锂离子电池及固态电池用高性能金属锂试验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山矽碳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眉山新能源材料融合创新中心内租用厂房,主要建设制备电池用金属锂负极材料样品试验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用于核心技术攻关及实验验证。年制作超薄金属锂实验样品120批次/年、锂铜复合带样品120批次/年、锂碳复合负极样品120批次/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1万元。

1.废水: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研发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及废气喷淋处理废水收集后经新建中和沉淀池处理,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眉山新能源材料融合创新中心预处理设施处理,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多孔碳制备工艺废气(刻蚀废气、沉硅废气、沉碳废气)采用密闭设备+负压收集,经“除湿+电焚烧+水喷淋”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挤压机、压延机、风机、真空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锂锭废包装、工艺样品制作废边角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蓝电测试废品交专业公司处置。废高效滤芯、铜箔包装物、炭化料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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