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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7-09 16:5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10000m3/d)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众诚瀚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农林村8组),在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旁实施扩建,新建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天工业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10%。污水处理工艺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预处理解毒系统(事故状态使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及二次提升泵+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滤池+超滤膜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渠。尾水经现有排污口排入醴泉河。同时配套建设4448.3米污水管线,200米长、16米宽厂外运输道路。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2290万元,环保投资约520.6万元。

1.废水:项目收集的生产、生活废水,以及本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事故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加盖、负压抽风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采取增加绿化、加强污泥清运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排放,避免恶臭扰民。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空压机、压滤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格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废生物除臭填料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化处理段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投产后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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