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低水碳比CO2-CH4重整制合成气技术试验项目 |
眉山高新化工园区 |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化工园区,租赁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露天装置区约588平方米,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低水碳比CO2-CH4重整制合成气技术试验项目,将高CO2含量的富碳天然气转化为低氢碳比合成气,配套建设循环水站、中压热管锅炉等公辅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84万元,环保投资约13万元。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项目试验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直接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重整合成气收集后回用于中压热管锅炉燃烧使用;重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由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增压机、风机、各类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试验使用的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含硫废气外委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 |
年产1MWh固态电池全产业链试验项目 |
眉山高新化工园区 |
四川万邦胜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化工园区,租赁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标准厂房约3613平方米,建设年产10吨前驱体材料试验线、年产10吨正极材料试验线、年产1吨锂基合金负极试验线、年产1吨负极极片试验线、年产0.2吨固态电解质及1万平方米固态电解质膜试验线、年产5吨氧化锂材料试验线、年产1MWh固态电池试验线及配套装置。本次评价仅涉及年产1吨锂基合金负极试验线、年产1吨负极极片试验线、年产5吨氧化锂材料试验线。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000万元,环保投资约11.7万元。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项目试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直接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投料粉尘采用通风橱收集、破碎粉尘采用气流破碎机密闭+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粉尘控制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达标。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真空泵、挤出机、合金锻造炉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内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原料外包装材料、包装废膜、外售综合利用。分切边角料、不合格负极片或带等回收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3 |
光学级高折射聚碳酸酯试验项目 |
眉山高新化工园区 |
四川正方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化工园区,租赁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标准厂房约558平方米,购置反应釜及配套的冷凝器、挤出机、切粒机、真空泵、尾气处理装置等,建设光学级高折射聚碳酸酯试验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2.7万元。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项目试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直接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试验反应釜尾气采用真空泵引入换热器中间接冷凝(两级冷凝),剩余不凝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投料粉尘密闭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达标。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真空泵、挤出机、切粒机、风机、各类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内包装材料、废气治理冷凝回收苯酚、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原料外包装材料、废实验样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