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眉山宝飞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眉山市仁寿县宝飞镇凤陵乡九龙村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供电公司 |
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既有变电站内预留#1主变位置扩建1台240MVA主变;将220kV原接线调整为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新增分段间隔1回,母联间隔1回,电压互感器间隔1回;在10kV出线Ⅱ段扩建3回出线,将原分段隔离柜改造为1号主变进线隔离柜;扩建无功补偿1×4×10Mvar。新增1#主变水喷淋系统1套,新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1座;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有效容积为50m3的事故油池连通,扩建后总事故油池总容积为75m3。 |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设备设施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使用商用混凝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如遇雾霾天气,建设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眉府办发〔2024〕16号)等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监督,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内不涉及餐饮、住宿等,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产生的生活废水,项目施工期短且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现场设置的废水收集桶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②运营期本次扩建后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不需增加污水防治措施。根据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变电站无人值班,仅有值守人员1人,站内前期设置有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1座化粪池(2m3),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池,由环卫部门清理;本项目基础回填后产生的建渣及基础余土约480m3,根据签订的弃土协议,弃土运往四川金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壹号项目”利用,弃土运输路线不经过主城区;②营运期本次扩建后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根据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变电站无人值班,仅有值守人员1人,站内设置有垃圾桶,用于收集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池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严格落实《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 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并禁止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夜间不进行基础施工,以减小对站外敏感目标的影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带,使用隔音板、挡墙等阻挡声波传播,减少周围居民受到的干扰;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他们的干扰;②营运期新增的主变压器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的主变设备;新增的主变压器布置在原预留#1主变位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6.生态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本项目变电站主变扩建在站内场地上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变电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2 |
甘眉工业园区爱方110千伏电力线路工程 |
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内 |
四川甘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辐射环境评价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期对爱国220kV变电站的110kV配电装置备用8#间隔扩建,接入眉山方大110kV变电站。新建110kV电力线路长度约2.049公里(其中架空部分单回约0.1公里,电缆部分约1.949公里)。系统通信采用光纤通信方式,新建爱国220kV变电站-方大110kV变电站的光缆线路。本期随爱国220kV变电站-方大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架(敷)设至铝城站外,新建1根24芯光缆2.5公里,爱国220kV变电站24芯进站光缆0.4km,方大110kV变电站24芯进站光缆0.2km。 |
1.废气防治措施:(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精神,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①电缆敷设、施工区域设置围挡。②项目工地管理中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原则,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从而有效遏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③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④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等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塔基开挖,采取覆盖、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⑤土方及时回填,废弃材料及时清运;(2)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近依托周围城市建成区设施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3.固废防治措施:(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由施工人员带离施工区域交环卫部门处理;塔基基础回填后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摊平夯实,用于植被恢复、绿化;电缆线路弃方在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向电缆通道两侧平摊处理,用于植被恢复、绿化;(2)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4.噪声防治措施:(1)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加强施工设备维护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线路采用人工开挖。(2)营运期架空线路采用本报告所列型号导线及排列方式,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线路采用埋地电缆方式架设。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1)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2)营运期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电缆线路的金属护套或屏蔽层进行接地安装;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93m,满足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的要求; 6.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选择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2)营运期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不随意踩踏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