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关于2025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5-06 11:1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感光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四川彭山经开区

四川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彭山经开区(彭山成眉化工园区),在现有厂区101A制浆车间内建设一条有机感光剂生产线,购置滴加釜、反应釜、提纯釜等设备生产有机感光剂J1(1.5吨/年)、J2(0.5吨/年);在现有101生产车间内建设一条无机感光剂生产线,购置玻璃罐、四氟釜等设备生产无机感光剂J3(0.5吨/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0万元,环保投资约87万元。

1.废水:项目新增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达到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毛河。

2.废气:项目有机感光剂生产线储罐有机废气(吡啶、丙酮、甲醇)、滴加釜有机废气、反应釜有机废气(酸雾过滤器处理后)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TA001废气处理系统(沸石转轮+RTO)处理,由2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三氯甲烷储罐有机废气、提纯釜有机废气、烘箱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经TA008废气处理系统(树脂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称量、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干式滤袋过滤器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气流粉碎机粉尘采用电脉冲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无机感光剂生产线废气经TA009废气处理系统(通风橱+碱喷淋)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甲类库房、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负压抽风系统收集,经“酸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滴加釜、反应釜、提纯釜、离心机、烘箱、气流粉碎机、风机、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生产线废液、离心机废滤网、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干式滤袋过滤器废滤袋、废树脂、废气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碱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