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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4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4-30 11:2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特色原料药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2个甲类车间及配套设施,新增仪器设备210台(套),新增18种化学原料药,新增产能60.37吨/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05万元。

1.废水:项目新增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真空设备废水、质检分析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锅炉排水、车间地坪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等,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1#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多维电解+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处理+CASS”工艺),2#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芬顿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池+UASB+A/O+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岷江。

2.废气:项目车间工艺废气中含氯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反应釜自带冷凝+三级冷凝+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其他工艺废气采用局部密闭、集气罩、管道等方式收集后(其中乙酸乙酯采取二级预冷凝),经在建RTO燃烧装置处理(三级喷淋+三室RTO燃烧+急冷塔+两级碱洗+水洗),由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设置碱喷淋+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甲类库房、危废暂存间等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真空泵、离心机、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生产车间废液(废有机溶剂、废反应残余物、废母液等)、质检废液、废试剂、废活性炭、废滤渣、废过滤材料、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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