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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5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4-29 09:56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仁寿吉冠人造板有限公司生态环保型刨花板生产线改建项目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光明路5号(兴盛家私产业园)

仁寿吉冠人造板有限公司

四川恒达环创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0万元,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8万立方米和10万立方米多层生产线,更新改造为一条18万立方米连续平压生产线,同时拟建设2条生物质燃料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

刨片、削片、刨花筛选、废板坯风送系统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干刨花筛分、打磨工段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干刨花锯切工段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风选输送系统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铺装负压系统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铺装粉尘收集系统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表层、芯层回料系统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砂光裁板工序粉尘:由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生物质燃料生产工序粉尘:经管道负压进入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热压有机废气:热风炉(含调胶、施胶、热压制胶废气)燃烧尾气配套SNCR脱硝处理工艺后与导热油炉尾气混合进入于燥系统干燥原辅材料后,干燥尾气经旋风多管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碱液吸收+烟气消白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6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吸风+两级活性炭处理。

二、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办公生活区配套化粪池3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

鼓风机、引风机设置消音器,其他设备进行隔声减震。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新建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侧,做重点防渗处理;

一般固废:依托原有项目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原有项目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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