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关于2025年3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3-04 10:2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大探1井地面集输扩容工程

丹棱县、洪雅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丹棱县、洪雅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探1井-大深2井-洪雅输气站的输气管道1条,设计长度25.2千米,新建双桥阀室1座;同时对大探1井站和洪雅输气站进行适应性改造,其中大探1井站主要增加清管发球装置,洪雅输气站主要增加清管收球装置和过滤分离器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48万元,环保投资约180万元。

1.废气:站场检修废气依托已建放空系统排放。

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同时加强检修或事故情况下放空作业操作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检修及清管废渣由作业区统一收集,送专业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