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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10-25 11:1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3日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5日-11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69369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邮编:620020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5日

2024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黑龙滩风景名胜区双燕子景区(东片区)及青龙嘴景区(西片区)隔离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双燕子景区(东片区)及青龙嘴景区(西片区)隔离水项目

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

仁寿县黑龙滩镇

眉市环建函[2024]92号

2024年10月23日

2

关于眉山市亿奥金属表面处理厂紧固件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紧固件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眉山市亿奥金属表面处理厂

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眉市环建函[2024]93号

2024年10月23日

眉市环建函〔2024〕92号黑龙滩风景区双燕子及青龙嘴隔离水项目报告书.pdf
眉市环建函〔2024〕93号西南表处亿奥紧固件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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