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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9-30 10:2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四川安智新能源仓储三期扩建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川安智储运有限公司

四川诚明职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租用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扩建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氢氧化锂)仓储项目。扩建项目氢氧化锂、氢氧化钠储存量均为3400吨,共计储存量6800吨。氢氧化钠年转运量为36000吨、氢氧化锂年转运量为72000吨,共计年转运量108000吨。项目建筑面积约4282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500万元,环保投资约4.5万元。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进入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储存物料均为密封包装,且不得涉及生产和拆包活动。少量装卸和运输扬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控制车辆车速、及时清扫等措施控制,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安排叉车及运输车辆作业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叉车等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棉纱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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