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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7-22 11:3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侨源眉山新材料产业配套供气设施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新建1条氧气供气管道,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输送氧气,起点为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厂区内,终点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D区厂区。管道全长约7千米,采用Φ300×8.0不锈钢无缝钢管,设计压力2.97MPa,设计供气能力20000Nm3/h。同时在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厂内建设氧气压缩机、缓冲罐、液氧无缝切换装置、液氧气化器等辅助供气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611万元,环保投资约240万元。

1.噪声: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氧气压缩机、液氧泵、液氧气化器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2.固废:施工期施工废料外售废品回收站或与施工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定向钻泥浆经沉淀分离,与开挖土石方等及时回填利用。营运期清管废渣收集后规范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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