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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9日受理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2024-07-09 16:2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9日我局受理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我局提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眉山市彭山区柏华片区线路迁改工程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境内

眉山市彭山兴城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瑜仁嘉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2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搬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蔡山北路西二段195号医技楼负一层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四川瑞迪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3090922

邮政编码:620010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柏华片区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本)》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搬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本)》

注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眉山市彭山区柏华片区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本).pdf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搬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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