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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20日—6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6-21 15:0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4年6月20日—6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1日-7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69369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邮编:620020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

20246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晶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性能晶体技术改造项目

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45号

2024年6月20日

2

关于千和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6万吨调味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年产26万吨调味品技改项目

千和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东坡区

眉市环建函[2024]46号

2024年6月21日

3

关于四川印友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食品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四川印友科技有限公司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47号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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