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3090922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澳晟新材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 |
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 |
四川澳晟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澳晟年产3000吨金属锂项目提供电源保障。建设规模为:①四川澳晟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固态电池负极材料(金属锂)项目厂区范围内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约1525m2;②输电线路起于220kV甘眉变电站,止于拟建澳晟110kV变电站,线路全长约1.2km,110kV单回架空线路本体设计。其中架空线路长度0.5km,新建塔基2个;电缆线路长度0.7km,利用沿线已建成排管通道进行电缆敷设;③通信光缆工程,随新建线路架设1根48芯OPGW通信光缆。 项目总投资2625万元,环保投资28.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9%。 |
1.电磁环境: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②电缆线路:采用埋地电缆;电缆金属护套按设计规程要求接地敷设;与其它设施的净距满足《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2016))的规定。架空线路: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全线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内,全线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内,导线架设对地最低高度为21.5m。 2.噪声:变电站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前先修建围墙。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输电线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变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对主变压器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3.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利用澳晟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并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输电线路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变电站位于澳晟厂区范围内,变电站投运后采用微机监控,定期从澳晟公司派遣职工进行巡视、检修,故站内不设置值守人员,故变电站运行区间无废水产生。 4.大气环境:变电站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施工车辆进出冲洗;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5.固废:变电站工程在澳晟厂区范围内实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同澳晟厂区职工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处理,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输电线路较短,全线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由施工人员带离施工区域交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站址场地平整,根据整个大厂区工程设计资料,基础开挖量较小,实现土石方平衡无弃土;塔基基础回填后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摊平夯实,用于植被恢复、绿化。工程输电线路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站内不设置运行人员,仅从澳晟公司派遣职工定期巡视、检修,故变电站运行区间无生活垃圾产生。废旧蓄电池、含油废弃物(如:含油废棉纱/手套、变压器油滤渣等)通过分类收集后,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回收处理;变压器油经排油管引入事故油池,不外排,大部分事故油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交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上述所有危废均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暂存于澳晟公司厂区内危废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生态环境:变电站施工活动应集中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线路工程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选择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本项目变电站在澳晟厂区内实施,变电站运营期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不随意踩踏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