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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4-10 15:3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3090922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仁寿县人民医院扩建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住院综合楼1层放射科

仁寿县人民医院

四川瑞迪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仁寿县人民医院院内,拟在住院综合楼(已建、地上14层,地下1层,总高度约60m)1层放射科介入手术室1旁扩建1间介入手术室2(为原空置CT机房及配套房间区域改建),在介入手术室2内新增使用1台DSA(型号为OPTIMA IGS Venus,其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治疗手术规划约300台/年,年出束时间累计约65h(包含透视约60h/a及拍片时间约5h/a),常用出束方向由下而上,主要用于介入诊断治疗。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06.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3%。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介入手术室2(约42.2m2,原空置CT机房)尺寸为:长6.78m,宽6.28m,高3.00m(介入手术室2为不规则矩形,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机房内有效使用面积指机房内可划出的最大矩形的面积”,故机房面积及尺寸由设计图纸中机房内划出的最大矩形面积及尺寸得出)。四周墙体与原结构保持不变,均采用370mm厚砖墙+2mm铅当量硫酸钡防护结构;屋顶与原结构保持不变,采用200mm厚混凝土+2mm铅当量硫酸钡防护板结构;地面与原结构保持不变,采用200mm厚混凝土。

2.DSA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介入手术室2为控制区;准备间、控制室、设备间及患者进出防护门外1m处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介入手术室2采取门灯联锁、紧急止动装置、视频监控、对讲装置、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6.医护人员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DSA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8.DSA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

9.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0.项目运行期,介入手术室2产生的臭氧及氮氧化物经通排风系统统一抽排至住院综合楼南侧室外排放(南侧室外为绿化用地区域,排风口据地高度约5m),为防止X射线泄漏,风管与机房屏蔽墙体接口接缝处应设置射线防护铅板进行屏蔽防护(接口接缝处进行包裹);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转移至污物暂存间后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医院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经屏蔽效能核算,本项目DSA投入运行后,介入手术室2隔室操作辐射工作人员、手术室内床旁辐射工作人员及机房周围公众所受的年有效剂量均能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和本项目管理目标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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