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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日受理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2024-04-02 16:4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日我局受理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仁寿县人民医院扩建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

仁寿县人民医院内

仁寿县人民医院

四川瑞迪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3090922

邮政编码:620010

附件:《仁寿县人民医院扩建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注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仁寿县人民医院扩建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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