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年产0.6万吨复混肥料挤压造粒生产线技改项目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
四川省誉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云水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在四川省誉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1条复混肥料挤压造粒生产线,安装混料搅拌机、挤压机、破碎机、筛粉机等设备,新增年产0.6万吨复混肥料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6万元,环保投资约12万元。 |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收集后经厂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混合、破碎、筛分工序粉尘废气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混料搅拌机、挤压机、破碎机、筛粉机、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原料渣垢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 |
年产20000吨桥梁连接构件生产线 |
甘眉工业园区南区 |
四川宏途桥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欣之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甘眉工业园区南区,公司利用厂区已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及倒班房等,新建智能橡胶密炼生产线1条、自动化数控橡胶硫化生产线1条、自动喷砂(抛丸)、涂装生产线1条、预应力产品智能化生产线1条、预应力产品智能热处理生产线1条、自动化桥梁伸缩装置及桥梁构件生产线1条、桥梁钢支座及房屋减隔震系统生产线1条、铸钢生产线1条,形成年产20000吨桥梁连接构件的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800万元。 |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收集后经厂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甘眉工业园区派普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甘眉工业园区派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思蒙河。 2.废气:备料、上料、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密炼、挤出废气经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统一由1#炼胶车间一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造型粉尘、有机废气以及熔化烟尘、浇注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离心风机由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落砂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砂处理及砂再生过程在密闭房进行,粉尘经喷雾装置+滤筒除尘器处理;铸钢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上述废气统一由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烟尘经滤筒除尘器除尘,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分别设置封闭式水性喷漆房和油性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后统一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式涂胶房,涂胶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硫化废气和压片开炼废气一起经“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金属废屑、边角余料、废乳化液、含油金属渣、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粘胶剂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电捕焦油车间油污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焊渣、废钢丸、抛丸粉尘除尘灰、木模废屑、废砂等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生活污水预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脂由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