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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眉工业园区(北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2024-03-1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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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眉山市及东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修编,并组织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后园区规划面积约为15.1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新能源、新材料等。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等文件要求,甘眉工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结合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甘眉工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甘眉工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委托单位: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规划概况:规划总面积约15.15平方公里,规划主导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提供规划相关资料→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规划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2.工作内容: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眉山市的环境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铝城社区煜辉路 3.联系人:杨先生 4.联系电话:028-38560098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四街199号 3.联系人:韩先生 4.联系电话:028-61863319 5.E-mail:schkey6@126.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供意见:打电话的方式;发送E-mail的方式;写信的方式;直接面谈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附件: 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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