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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2024-03-11 16:0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电镀生产线项目

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四川开沅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购买已建标准厂房约1280平方米,建设6条表面处理生产线(2条导电氧化生产线、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不锈钢钝化生产线、1条镁铝合金氧化生产线、1条微弧氧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表面处理总面积约90000平方米/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0万元,环保投资约170万元。

1.废水:综合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高浓有机废水、高浓酸性废水、地面废水等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至PE缓冲罐,经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废水管道分类输送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分类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经产业园区废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岷江。生产废水中含铬废水不得外排。厂区生活废水收集后进入产业园区化粪池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产业园区废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岷江。

2.废气:项目电镀生产线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等酸碱废气采用车间密闭、槽体封闭+集气罩顶吸+侧吸收集,设置喷淋塔中和处理装置处理,由37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粉尘设置独立密闭喷砂间,经自带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由37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行吊、集气装置、风机、循环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电镀生产线废槽液及废槽渣、废过滤芯、阳极泥、地面清理废抹布及拖布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喷砂除尘灰、水膜除尘泥沙外售废品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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