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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2-06 11:06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年产3万吨高端能源新材料专用化学品研发、制造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川弘晟油田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内,购买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已建标准厂房,购置生产设备设施,建设生产区、包装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危废暂存间、办公及其他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万吨油田化学品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125万元。

1.废水:项目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干燥冷凝水、循环冷却排水、水洗塔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验废水、拖地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会同项目生活废水进入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预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投料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工艺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干燥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粉碎、混合、包装粉尘采用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各类废气采用“水洗+除湿+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检测实验室、研发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两级活性炭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反应釜、离心泵、螺杆泵、干燥机、粉碎机、混合机、气力输送机、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实验废样品、废活性炭、中和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等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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