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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1-08 09:5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表面处理项目

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四川光速启航电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租赁已建标准厂房约139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设施,建设镀锡滚镀自动线1条,铜镍银挂镀手动线2条、手动镀镍金线1条、手动化学氧化线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镀件约13万件/年生产能力,镀种涉及镀金、镀银、镀镍、镀锡、镀铜、阳极氧化。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400万元,环保投资约256万元。

1.废水:前处理废水、化学镍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等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至PE缓冲罐,经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废水管道分类输送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分类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经产业园区废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岷江。生产废水中含铬废水不得外排。厂区生活废水收集后进入产业园区化粪池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产业园区废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岷江。

2.废气:项目电镀生产线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等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生产线密闭+集气罩顶吸+侧吸收集,设置喷淋塔中和处理装置处理,由37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含氰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生产线槽体密闭+集气罩顶吸+侧吸收集,设置喷淋塔氧化处理装置处理,由37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金银保护、刷胶、退漆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顶吸+侧吸、集气罩收集,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37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行车、循环水泵、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电镀生产线废槽液及废槽渣、废漆渣、废胶、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桶及包装袋、废活性炭、废PP棉、检验废物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反渗透膜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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