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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12-12 10:3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36061251

通讯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邮编:620564

附件:2023年1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一览表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清水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视高街道(2022(TR)-69号地块)

眉市环建天〔2023〕26号

2023年12月7日

2

眉山天府新区彭山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锦江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锦江镇莲花十组、岷东大道东侧(2022(TP)-36地块)

眉市环建天〔2023〕27号

2023年12月7日

3

眉山天府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视高街道2023(TR)-27号地块

眉市环建天〔2023〕28号

2023年12月7日

批复(眉市环建天〔2023〕28号)20231207(盖章件).pdf
批复(眉市环建天〔2023〕27号)20231207(盖章件).pdf
批复(眉市环建天〔2023〕26号)20231207(盖章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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