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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2-06 09:46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天齐锂业2023年创新实验研究院新建项目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视高铺社区天府大道西侧2020(TR)—25号地块1号楼

天齐锂业新能源技术研究(眉山)有限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377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的化学实验室1个,从事检测分析以及科研办公,项目建筑面积约4514.18平方米,布置实验室工艺设备仪器约100台/套,实验家具约438台/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

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实验楼内置烟道引至楼顶的1套“碱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0m,DA001)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眉山加州智慧城已建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实验废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用“pH调节池+电解池+芬顿反应+pH调节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活性炭滤罐”,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全部废水经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柴桑河。

三、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声,使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树脂及废滤芯由厂家更换回收;废锂电池材料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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