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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30日—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12-05 10:1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30日—12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5日-12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69369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邮编:620020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5日


202311月30日-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四川安智储运有限公司四川安智新能源仓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安智新能源仓储扩建项目

四川安智储运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眉市环建函[2023]87号

2023年11月30日

2

关于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锂盐原料适应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年产1.5万吨锂盐原料适应性技改项目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甘眉工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3]88号

2023年12月1日

3

关于眉山优瑞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石油天然气开采助剂混配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年产3000吨石油天然气开采助剂混配生产线项目

眉山优瑞克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3]89号

2023年12月1日

眉市环建函[2023]87号.pdf
眉市环建函[2023]89号.pdf
眉市环建函[2023]8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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