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年产2万吨PVDF一体化项目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内 |
四川万陆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内,租用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土地,依托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部分公辅设施,建设2万吨/年PVDF装置、3万吨/年R152a装置、4万吨/年R142b装置及其余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能PVDF产品1万吨/年,二期产能PVDF产品1万吨/年。项目占地约131亩,估算总投资约13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3860万元。 |
1.废水:项目含盐废水、含氟废水收集后进入项目配套新建1#污水处理站,采用三级中和+除氟+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处理后冷凝水排入项目配套新建2#污水处理站聚合废水监测池。PVDF装置聚合反应废水及初期雨水进入项目配套新建2#污水处理站,采用钙粉除氟+预处理单元(中和均质+A/O活性污泥+二沉池)+深度处理单元(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聚合废水监测水池+预留膜处理单元(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项目工艺废水经1#、2#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循环冷却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第二循环水站补水,不外排(仅在第二循环水站异常情况下部分达标外排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活废水收集后进入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R152a单元、R142b单元、VDF单元、VDF单体回收单元工艺废气,R152a单元盐酸尾气(水洗+碱洗处理后),1#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装置不凝气收集后进入焚烧炉处理,焚烧炉采用低氮燃烧,焚烧烟气采用石墨急冷塔+两级水洗塔+两级碱洗塔+烟气换热器+布袋除尘器+烟气换热器+管道加热机+SCR脱硝处理,由3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裂解炉烟气采用氮气燃烧,由3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PVDF后处理单元工艺废气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PVDF后处理单元干燥粉尘、料仓粉尘、包装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液氯储罐装卸废气及事故废气设置二级碱洗装置处理,由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无水氟化氢储罐装卸废气及事故废气设置水洗+碱洗装置处理,由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物料泵、压缩机、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氟化残液、精馏残液作为危险废物送配套焚烧炉焚烧处理。废脱氟剂、重组分废液、重组分残液、PVDF碎屑、废分子筛、废硅胶、废脱硝催化剂、焚烧炉收尘灰、废杂酸、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矿物油、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废盐进行鉴别后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