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关于2023年10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0-27 13:3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导热油加热炉更新改造项目

甘眉工业园区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甘眉工业园区,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成型车间导热油加热炉更新改造,新增导热油加热炉及附属设备、防雨设施,面积约150平方米。采购、安装一套新低氮燃烧锅炉,额定热功率350万大卡,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3,热利用率不低于92%,电子式风门气门调节的燃烧器与燃烧控制系统,以及烟气余热循环再利用系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0万元,环保投资约29.5万元。

1.废水:不涉及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

2.废气:运营期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废气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不涉及新增固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