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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25 16:1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3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超精密光学元件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眉山博雅光学有限公司

四川鑫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租用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晶体及光学加工设备、镀膜设备等,建设超精密光学元器件、高性能晶体单晶元件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5万件超精密光学元器件、15万件高性能晶体单晶元件生产能力。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1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60.9万元。

1.废水:项目研磨废水、一般抛光废水、一般清洗废水依托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建三级沉淀池处理,会同经预处理池处理的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镀膜工序酒精擦拭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定心磨边工序少量粉尘采用密闭设备和设置厂房空气过滤系统处理。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压滤机、气碎设备、干燥机、振动筛、风机、水泵、循环冷却系统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基座减振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抛光化学腐蚀液(含稀释废水)、废超声波清洗液(含稀释废水)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并严格按照规定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镀膜材料、废水沉淀池底物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四川安智新能源仓储扩建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四川安智储运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租用四川黎安特科技有限公司剩余部分厂房,同时购买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扩建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氢氧化锂)仓储项目,氢氧化锂、氢氧化钠最大储存量分别为5500吨,年转运量分别为66000吨。项目建筑面积约7392.2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3500万元,环保投资约1万元。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进入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储存物料均为密封包装,且不涉及生产和拆包活动,仅有少量运输扬尘产生。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控制车辆车速、及时清扫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安排叉车及运输车辆作业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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