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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3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25 14:4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年产18万立方米生态环保型刨花板技改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兴盛乡家私产业园

仁寿吉冠人造板有限公司

成都隆兰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整体升级改造,企业利用公司原有厂房60982.06平方米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新增一台2113鼓式削片机、由原有的产能年产刨花板16万立方米增加到年产刨花板18万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

        热能中心烟气、焚烧废气:设置多管旋风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DA001排气筒;刨片、锯屑筛分、刨花筛选废气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DA002排气筒;对角锯工序废气集气臂收集,经管道负压进入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3号排气筒;砂光裁板废气配套风机引风收集,经管道负压进入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4号排气筒;配胶搅拌罐废气:冷凝装置和引风系统引入热能中心焚烧;热压废气设置管道输送至热能中心焚烧;施胶、铺装和热压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引至热能中心焚烧;甲醛储罐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引至热能中心焚烧;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

二、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干燥尾气处理系统排水、调(制)胶真空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项目车间生产废水水全部回用,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视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中含有部分食堂的含油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再进入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

        削片机、摆动筛、刨片机、筛选机、泵类等: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空压机、引风机和鼓风机:出入口设置柔性接头,安装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种树绿化,加强厂界绿化。

四、固体废物:

项目备料筛选废料主要为小树枝、树皮等木质废料,可回收作为热能中心燃料;刨片和刨花废料、边角料和回收粉尘等回收作为燃料;热能中心灰渣及除尘器收尘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铁钉等金属杂质外售第三方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暂存区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甲醛过滤器滤渣、废机油和废胶渣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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